2024年四川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筹)招聘15人公告-pg电子试玩

来源:宜宾人事考试网 2024-02-23 15:37:53
  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筹)2024年第一次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根据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筹)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公布、体检、考核、递补、公示等相关工作,由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筹)具体负责,有关事项将在相关网站及时公告。
 
  一、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筹)简介
 
  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筹)位于素有“万里长江第一城·中国酒都·中华竹都”美誉之称的四川省宜宾市。宜宾位于四川、云南、贵州三省结合部,金沙江、岷江、长江三江交汇处,地处成渝贵昆四大城市“x”交汇点,是“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的战略交汇点。全市辖3区7县,面积1.33万平方公里,总人口550万,有着2200多年的建城史、4000多年的酿酒史、3000多年的种茶史,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2023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3806.64亿元、居四川省第3位,增长7.5%、居四川省第2位;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3.99亿元、增长13.8%。
 
  宜宾市坚持创新发展,大力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始终把科技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坚持“城市围绕大学建、产业依托教育兴”,在宜办学高校达12所,在校大学生人数达9万余人,是全国首批、西南地区唯一的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和四川省唯一的学教研产城一体化试验区。
 
  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筹)是宜宾市人民政府在“十四五”期间筹建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已获得四川省教育厅纳入《四川省高等学校设置“十四五”规划》的批复。学校立足宜宾、服务成渝、辐射西南、面向全国、走向国际,着力构建绿色低碳化、智能数字化的办学特色,依托国家产教融合改革试点政策构筑体制机制创新的后发优势,建设一所与产业深度融合、互动发展的“专精特新”式高职院校,全面供给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培训和智力支持。学校选址宜宾市南溪区宜宾国际高职园区,计划于2025年9月正式开学。学校首批拟开设智能机电技术、新能源材料应用技术、分析检验技术、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数字媒体技术、智能物流技术等7个专业。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专业建设所需的高层次人才1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等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1。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筹)2024年第一次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凡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中,报考人员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取得,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最后一日。(例:“年龄:4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最后一日未满46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尚处于5年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29日。
 
  网上报名邮箱:ybgyzyjsxy@163.com。
 
  (一)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
 
  本次招聘中,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筹)负责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市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和其它相关制度规定的,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准确填写《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筹)2024年第一次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发送到报名邮箱,邮件主题请以“报考岗位名称 姓名 专业”命名。因材料不完整、邮件主题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未能成功报名,责任自负。
 
  1.《报考信息表》(word文档);
 
  2.身份证扫描件;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扫描件;
 
  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扫描件(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相关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专业领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证书扫描件(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有效证明扫描件)。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三)资格审查。网上报名成功后,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筹),地址:宜宾市科技创新中心d1-a栋,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相关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含辅修专业)。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专业领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有效证明原件)。
 
  其中,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现场资格审查时不需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但务必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专业技能考核通知单。
 
  五、专业技能考核
 
  专业技能考核实行量化考评,主要测试应聘对象与招聘岗位所需的政治素养、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能力素质,成绩满分100分,具体的考评方式详见《岗位表》。
 
  专业技能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专业技能考核通知单。
 
  六、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专业技能考核工作结束后,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上公布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及排名。
 
  如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其中,对于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七、体检、考察、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原件后,再安排体检。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筹)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筹)根据空缺名额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名额在体检和考察环节的递补次数累计不得超过一次。
 
  (三)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筹)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填写审核确认材料报市人社部门审核确认。通过市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其中,所有在编在职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因未获录(聘)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招聘,本次报考单位不予聘用。
 
  (二)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筹)凭市人社部门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以通知的时间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筹)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试用期间以及试用期满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5103556。
 
  十、人才政策待遇
 
  通过本公告引进且符合条件经备案确认的高层次人才,原则上在宜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除享受单位工资福利外,还可按照《宜宾市人才分类和资助标准(试行)》和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筹)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引进人才相关政策待遇:
 
  (一)安家补助。对从市外全职新引进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博、硕士(正、副高)人才,经申报认定分层分类给予35万元—100万元的安家补助(若经备案符合条件享受宜宾市人才补助政策的,由招聘单位给予补差直至达到补助标准)。
 
  (二)租房补贴。通过本公告引进且符合条件经备案确认的高层次人才,在服务期限内,未购自住房前,招聘单位免费为其提供本人居住期限不超过5年的周转住房,周转住房不能保障的前提下提供不超过5年的租房补贴。
 
  (三)科研保障。招聘单位将根据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所依托的科研项目提供相应的科研启动经费。
 
  (四)服务保障。符合条件的可根据人才层次和类别发放“宜宾人才绿卡”,提供安居、医疗、交通出行、文化旅游、住房公积金贷款等优惠便捷服务,并为其配偶就业、子女入园入学、创业扶持等提供帮助。
 
  (五)聘用保障。在学院有岗位空缺并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经学院研究同意,按原专业技术职称进行聘用。非高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序列的人员待入职聘用后,按程序逐步转评转聘为高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
 
  报考时属于宜宾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市、县(区)属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在宜高校在职在编人员的,入编入职后不纳入市级人才引进相关待遇兑现范围,但可享受5年校内免费周转房或租房补贴待遇。
 
  中共宜宾市委人才和大学城工作局人才政策咨询电话:0831-8203197、2023671。
 
  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筹)人才政策(简介)
 

类别

招引对象

安家补助

(税前)

免费提供5年校内周转房或给予5年租房补贴

(元/月)

最低服务年限

备注

第一类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等学校院系主要负责人任职经历的博士研究生;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高等学校院系负责人任职经历的正高级职称人才;

3.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全国技术能手及其他相当于本层次的人才。

 

100万

0.25万

8年

1.安家补助含《宜宾市人才分类和资助标准(试行)》规定的各类人才安家补助。学校与招引的高层次人才签订服务协议,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对符合条件经备案确认的高层次人才,一次性支付市级人才政策补助部分,剩余补差部分按协议约定发放。

2.学校免费提供本人居住期限不超过5年的周转住房,周转住房不能保障的前提下提供不超过5年的租房补贴。

第二类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80万

0.2万

7年

第三类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35万

0.15万

5年

 
 
  十一、本公告内容由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筹)负责解释。
 
  十二、相关要求及咨询电话
 
  (一)岗位条件咨询电话
 
  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筹):0831-5693088
 
  (二)招聘信息公布网站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附件:
 
 
  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筹)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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